舟山市法学会成立于1992年9月,是中共舟山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,是全市法学界、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,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,统一执行《中国法学会章程》,目前已建立22个会员联络组(含定海、普陀、岱山、嵊泗四个县区法学会)和两个专业研究会(海洋经济发展法治研究会和自贸港区法治研究会),拥有理事106名、个人会员935名、法学研究人才库成员40名。2019年7月,市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理事106名,其中常务理事35名;选举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徐张艳为会长,市委副秘书长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夏凯慧为常务副会长,林群珠等15位同志为副会长,钦钟霖为秘书长;聘任全永波等11位同志为学术委员会委员;聘请王健等15名同志为学术顾问。
舟山市法学会自建立以来,长期实行“归口市委政法委,由市司法局领导管理”的体制。2011年1月,根据中政委[2009]18号和省委政法委[2010]7号文件精神,市委决定调整市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,由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管理。2011年6月经市编办同意,市法学会机关内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,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,其中1名科级领导职数,学会秘书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
20多年来,舟山市法学会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从弱到强,一步一个脚印,积跬步以致千里,积小流以成江海,组织体系日臻完善,法学研究日趋活跃,为加快推进“法治新区”建设、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,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,连续26年获“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, 2016年6月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,2018年3月由社会团体转为群众团体, 2019年3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。 |